今天,知识产权信息珠珠给大家分享带来的《培育知识产权文化推动法治社会建设》,如果您对培育知识产权文化推动法治社会建设感兴趣,请往下看。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六大任务,在“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任务中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知识产权文化是法治文化的重要构成,良好的知识产权意识和秩序是法治社会的时代表征之一。法治社会政策目标的确立和实施将给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带来新的政策视野、路径方法和实践思路。
知识产权文化作为创新型国家建设的必需的文化力量,其实践是我国转型期重要的文化创新。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中将“培育知识产权文化”列为五大战略重点之一,并明确了“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中国知识产权文化核心理念。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给新形势下的知识产权文化建设提出了新的课题。
知识产权文化是现代法治社会的文化构成。从我国改革开放至今,正经历现代社会的转型,尤其是在21世纪以创新促发展的市场经济主导模式中,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利益冲突愈加频繁,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的一个重要因素。知识产权文化的推行正是在这种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化解社会矛盾、调解利益冲突的一种新的思路。知识产权文化远不像知识产权制度那样具有鲜明的强制性、功利性和限定性,这使得知识产权文化推行可以补充知识产权制度实施的一些盲区,诸如增强不同发展阶段的国家及公众对知识产权的认同感,推行遵从公益、合作共赢和持续发展的价值取向,以道德的力量弥补制度创新的滞后和法律规制的空白等,这些问题的解决不仅有利于知识产权价值观的认同和良好秩序的形成,也构成了现代法治社会在心理及秩序层面的鲜明文化特征。
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应由政府主导。知识产权制度在中国的实践,面临着价值观念、思想基础及社会氛围、创新意识等很多的不同,因此,要明确倡导先进文化精华的意识,使知识产权制度在中国实现持续良性发展。知识产权文化的培育,其实质就是塑造知识产权制度必需的社会基础。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属文化事业范畴,具有显著的公益性,尤其在当下我国传统文化向现代转型的现实国情下,政府主管部门在我国知识产权文化建设中的主导地位不可替代。
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应多样化推进。立足于我国知识产权文化的发展性需求,建立一种灵活生动的知识产权文化建设机制,使知识产权文化宏观政策的统一性与各部门、行业、地方政策措施执行方式的多样性有机结合。不同部门、行业、地区均有其多样性的行业文化、企业文化和地域文化特质,应鼓励各级相关政府部门及行业在宏观政策指导下,开展形式多样的知识产权文化实践活动,才能形成百花齐放的知识产权文化的繁荣局面。
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应持之以恒。制度的移植必须要有文化的支撑,知识产权文化的中国实践,一是要补充制度运行所必备的思想基础,二是要将我国传统文化中所具备的辨证思维、自强不息、和谐共赢等本土文化精髓予以强化,力求达到知识产权制度国际化和本土化背景下新的社会认同,并最终达致制度精神与本土主流价值观相融合。
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并非一朝一夕之事,应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遵从文化发展规律、持之以恒,在努力建设知识产权强国过程中培育知识产权文化,推动法治社会建设,为建设和谐社会与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刘华华中师范大学知识产权研究所所长、教授)
(编辑:曹越实习编辑:汪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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