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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听表演北京条约》史料编译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直观展示谈判历史,深化国际制度研究
历时一年,编译字数达16万字!近日,在《视听表演北京条约》签署8周年之际,由华东政法大学和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下称上海高院)共同组织开展的《视听表演北京条约》史料编译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此次编译完成的史料时间跨度从1997年6月到2012年6月,内容涵盖了历次会议的总结报告、背景材料、条约编写的阶段性成果、各国提案及非政府组织的发言等。编译工作直观地展示了视听表演保护问题的谈判历史,为国内这一阶段的研究提供了文本支撑和保障。”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侍孝祥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合理分工,精选内容
2019年8月,华东政法大学与上海高院联合推动“WIpO知识产权国际政策法律文本库建设项目”,旨在通过对WIpO主管的国际条约相关的法律文本、立法史料和历次外交会议文献进行搜集、筛选、整理、编撰、翻译和编译,并最终形成内容全面、体系清晰、中文译文权威的WIpO知识产权国际政策法律文本库,从而努力促进我国知识产权国际政策与法律理论研究的发展。
“建立这个项目的初衷是为了深入学习与理解国际条约表达的真实含义以及背后的历史逻辑。”侍孝祥是该项目的发起人之一。他表示,一部国际条约生效以后,缔约国需要通过立法调整以履行条约义务,通过司法实践使得条约规则落地,所以仅仅理解国际条约的字面含义是远远不够的,还要全面掌握条约的立法精神和各国的立法博弈情况等。
“事实上,虽然国际条约本身有官方的中文译本,但是很多与条约相关的立约史料、会议文献是没有中文译文的。此外,一些早期的国际条约的中文译者多为华人,译文中的一些表述也不太符合国内读者的语言和阅读习惯,这些都有待进一步改进。”侍孝祥说。
知识产权国际条约数量众多,从何处着手?经过考虑,项目组决定从《视听表演北京条约》开始。这部条约于2012年6月26日在北京缔结,2020年4月28日正式生效。它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在我国缔结、以我国城市命名的国际知识产权条约,对加大表演者权利保护、推动视听产业发展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为了保障编译工作顺利推进,项目组进行了人员分工:首先由学生组对国际条约相关史料进行检索、筛选和初始翻译;然后,法官组对编译稿件进行审核校对;最后,由教师团队再次校对、定稿。
《视听表演北京条约》法官组就编译问题开展讨论。
程欣怡是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的研究生,也是《视听表演北京条约》编译工作学生组的组长。她向记者展示了一张《视听北京表演条约》的会议文件整合表,长达40多页,上面详细记录了会议日期及地点、会议文件代码、会议文件名称、翻译负责人、完成状态等内容,并用各种颜色进行了标注。
据程欣怡介绍,截至2019年10月,同学们在WIpO网站上一共搜索到与《视听表演北京条约》相关的会议15个、待编译文献53份。其中,共有7份文献已有中文译文,并经审阅纳入编译成果;另有46份英文文献无中文译文,先期选取11份在第一阶段完成编译。
老师、法官、学生在WIpO知识产权国际政策法律文本库建设研讨会上交流发言。
精心审校,确保质量
从事过翻译工作的人都知道审校的重要性,这也是确保翻译质量的关键环节。在《视听表演北京条约》的编译工作中,这项重任落在了从事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并且英语能力突出的法官身上。
上海高院知识产权庭法官陶冶向本报记者介绍,参与此次审校工作的11名法官,均来自上海法院知识产权对外交流小组。该小组由上海高院牵头于2018年11月成立,吸纳了上海高院、知识产权法院以及浦东、徐汇、杨浦、普陀四家基层法院的近20名青年法官和法官助理,主要承担涉外翻译、涉外接待、涉外调研等工作。“小组成员政治立场坚定、业务水平较高、外语基础扎实,其中不少还有海外留学背景或涉外工作经历。”陶冶说。
作为上海法院知识产权对外交流小组负责人,陶冶不仅负责与华东政法大学在该项目上的对接,而且还具体承担了《视听表演北京条约》部分史料的编译工作。
林佩瑶是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的法官,也是编译工作法官组的组长。她向记者表示,编译过程中最大的难点就是术语的统一。在编译工作微信群里,大家经常为了一个术语的翻译展开激烈的争论,大家像审理案件一样严肃认真地对待编译工作,丝毫不敢懈怠。
“对于同一个术语的翻译,大家有不同的理解,比如substantivelaw,有的翻成实质性条款,有的翻译成实体法。”在争执不休的情况下,作为编译工作的统稿人,她会组织大家进行讨论,引导大家求同存异,统一术语的表达。
为了保持文件编译的统一性,林佩瑶安排一人负责一个文件的审校。但由于每个文件的篇幅差距较大,有的法官需要审校200页,而有的只需要50页,这样大家的工作量也不太统一。“对于这样的任务分工,没有人攀比工作量,没有人计较个人得失,都是抓紧一切可利用的时间去完成各自的任务。”林佩瑶说,这让她十分感动。“组员们非常给力,从来不在我面前叫苦叫累,大家勇挑重担、敢于担当。”
功夫不负有心人。今年6月,在法官们的共同努力下,《视听表演北京条约》第一阶段立约史料编译内容的审校工作如期完成,中文字数达16万余字。
再接再厉,深化研究
侍孝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编译工作是一项基础性的学术研究工作。《视听表演北京条约》的编译只是开端,编译工作会扩展到所有重要的知识产权国际条约,并计划将编译的内容公开出版,供社会公众学习研究提供参考。“编译工作内容多,要求高,难度大,需要具备突出的英语水平和专业的法律素养,还需要静心专注,不是一件轻松的事儿。”侍孝祥说。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虽然WIpO在其官网开放了知识产权国际条约及立约史料的版权,但事实上,此前国内很少有人系统开展知识产权国际条约史料编译工作。
陶冶也表示:“我国已故知识产权权威郑成思先生曾翻译了大量的知识产权条约,把国际知识产权法律理念引入中国,做了大量的工作。现在,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只要开放版权,获取国际规则的史料文件不是难事,但把这些史料进行翻译和整理,目前国内还少有人做。”
“要让知识产权国际化的思维理念更深入人心,让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认识更具有国际化的视野,这样的工作还需要长期的坚持,形成规模的效应,才能更好地突显这项工作的价值和意义。就像任何修史的工作,过程总是默默无闻且被外人看来枯燥痛苦,小有所成虽令人欣喜,但其意义和价值更多在于长期的积累。”陶冶说。
林佩瑶也向记者分享了编译条约史料的体会:“通过这次编译工作,不仅学习了一些法律英语术语,而且详细了解了条约的形成过程,进一步拓宽了国际视野。”(记者孙芳华通讯员高远摄影王嘉楠)
(编辑:晏如)
好了,关于“条约”《视听表演北京条约》史料编译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内容就介绍到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