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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电视台(下称央视)马年春晚已落幕,但关于春晚的话题却仍在延续。不久前,一篇关于“央视马年春晚无版权纠纷”的报道成为今年广电行业热议的话题。央视对春晚版权工作十分重视,组建了近10人的“春晚专项版权服务小组”,集中人力处理与权利人的版权关系。同时,记者还从央视总编室版权管理部了解到,马年春晚不仅零版权争议,其电视播映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还售出近3000万元。
春晚话题从往年的版权争议衍变为今年的版权增值,这是央视多年来版权工作成果的表现,也是全媒体时代下传统广电传媒向版权要效益的必然选择。
2013年12月26日,央视第一次以全台大会形式举办了版权工作会议,规格之高前所未有。台长胡占凡发表了《确立版权工作的重要地位,打造央视发展新的增长点》的主题讲话,强调“版权必将成为央视未来生存发展壮大过程中不可替代的核心竞争力”。为什么今天央视会主动将版权提到攸关生存发展的战略高度?胡占凡在讲话中用“四个需要”做了解答。他认为:“这是应对传媒业竞争的迫切需要,是推进产业全面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国际传播能力建设的迫切需要,适应社会法制环境发展变化的迫切需要。”
动员之后,年初,具体规划与措施火速出炉。随着《关于进一步加强版权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的发布,央视将实现版权归口统一管理,全面展开版权管理各项业务等10项新规悉数出台。
作为版权的创造者和使用者,广电机构的版权工作是一个庞大而系统的工程。它包括版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覆盖全台各频道、各部门,涉及内容制作、播出、销售和广告等各个环节。鉴于此,央视总编室副主任石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央视出台上述意见,以版权管理为突破口,对于提高央视干部职工的版权意识、明确近中远期版权工作目标及版权管理职能归口与机构配置、加强版权的生产创造和统筹购买及版权资产的经营开发、加大版权权益保护力度、不断完善规章制度体系、完善新媒体版权利用管理办法、版权支持体系提高服务水平和完善计算机版权管理系统等10个方面内容作出了详细规定。
“全媒体时代下,内外环境发生剧烈变化促使广电行业必须重新认识版权,调整发展战略。”央视总编室版权管理部主任郑直向记者介绍,2013年,央视对国内外广电行业进行了广泛调研。他分析说,在内部环境上,当前我国在立法和法律实践层面都加大了版权保护力度,越来越多的版权人开始自觉地维护自身权利。央视从确保安全播出、维护自身形象角度出发,亟需全面加强版权管理,避免侵权风险;在国内行业竞争上,近年来国内电视台竞争趋于白热化。湖南、浙江、江苏、上海等省级卫视在综艺节目、电视剧、动画片等类型节目方面加大版权投入,拉开了优质版权资源的争夺战;从产业发展趋势分析,在国际各大电视媒体收入的三大来源中,广告收入受经济波动的影响很大,收视费收入相对稳定,而节目版权开发正日益成为电视媒体创收的重要来源,BBC、迪士尼等欧美知名传媒机构的版权开发收益占到了总收入的1/3以上;从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分析,海外传播本质上是版权的转移,因此,丰富的版权储备和有效的版权管理才是开展海外传播的基础和保障。
除央视外,上海广播电视台、湖南卫视等地方电视台也意识到了版权在广电行业中的重要性,并各自在版权管理和版权开发、运营等方面进行了探索,涌现出《中国好声音》《爸爸去哪儿》等节目版权开发的成功案例。然而,对于建立在广告和收视费收入基础上的电视台来说,向版权要效益还是一个全新的尝试。
“版权工作不仅包括法务层面的‘扫地雷’,规避法律侵权风险。还有管理层面的明确权属、建章立制,更有市场层面,通过全链条的立体开发,实现版权价值最大化。”郑直介绍,央视在国内电视台中最早建立了版权管理部,在版权管理上逐渐规范,但在版权保护和市场经营方面还远远不够。尤其是目前国内电视台正处于商业化迅速扩展时期,央视在付费电视、3D电视、移动电视等领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在优秀节目衍生品开发、影视投资制作、销售等领域,与湖南卫视、浙江卫视等一线地方卫视相比并不活跃。
版权工作的最终目标是追求版权价值的最大化。“对于‘内容为王’的广电行业而言,最重要的是内容和人才,即版权以及版权的创造者。”郑直说。(记者刘仁姜旭)
(编辑:秦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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