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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互联网和智能手机的发展,使得人们对传统图书和电子图书阅读的看法产生了分歧。有人认为,经典阅读(深阅读)还是读传统图书,而读电子书则是碎片式阅读(浅阅读),由此争论不休。在一片争论声中,笔者也进行了思考,得出了与之相关的几点看法,与大家分享。
电子书是趋势,但传统图书不会消亡。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阅读习惯和偏好,你若前卫,跟得上潮流,自然可以领略和体会电子阅读带来的方便;你若悠闲自在,喜欢在阳光下坐着摇椅,品着清咖或香茗,或者在夜晚的床头,在幽静中捧本书慢慢品读,那也是你个人的习惯和喜好。以什么方式读书,读传统图书还是电子书,完全在于个人选择。两种介质的图书在相当长的阶段内都会有市场,当然趋势是电子书的增势,但传统图书不会消亡。
有人得出结论:电子书正逐渐取代传统图书。此言差矣!电子书取代不了传统图书,因为读者需求是多方面的,阅读形式是多方面的,不管未来科技如何发展,有需求就有市场。在未来很长的时间内,我相信会是两驾马车并驾齐驱,总有人喜欢或悠闲或懒散或需要那种捧读纸书才能有的静谧、安详的感觉;也有人工作繁忙,时间紧张,只能利用碎片式时间或快速浏览或接力阅读或多媒体式阅读。两者一点都不冲突,各取所需,各得其乐。
阅读的深浅不因介质而决定。不是说读传统图书就一定是深阅读,看电子书就一定是浅阅读或者叫碎片式阅读——所谓碎片式,不过指的是利用零碎时间,随时随地阅读,但这种阅读并不一定是浅尝辄止的。举个例子:我的一个同事跟我说,他就是利用碎片时间阅读了《道德经》,在地铁、公交车上,他看了“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时就琢磨:什么叫“上善若水”,于是上网去查……我们能说这是碎片式阅读或者是浅阅读吗?他不但在阅读经典,而且在学习和思考——所以说,阅读的深浅不在介质,而在于人!
电子书传播的掣肘是版权。什么因素能够阻碍电子书的传播?有人认为电子阅读器的高成本是重要因素之一。非也。电子书不是只能在阅读器上阅读。那种垄断的、必须到一个独有的电子商店去购买电子书的获得方式,与“开放、平等、协作、分享”的互联网精神的发展方向相悖,迟早会显现出颓势,取而代之的将是一个开放的、随处可得的电子书大市场。我国目前智能手机的普及率已达总人口的30%左右,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了《第34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4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6.32亿,手机网民规模达5.27亿,占总网民数的83.4%。正如腾讯公司控股董事局主席兼首席执行官马化腾所说,移动互联网将连接一切,它已成为人的一个电子器官的延伸。手机上网、手机阅读已成大趋势。
掣肘电子图书传播和发展的关键问题是版权,这个问题的解决是大势所趋。现在,作者的著作权授予出版社的同时,大都也会授予信息网络传播权,但信息网络传播权能不能得到很好的保护,能不能确保作者和出版者的权益,是影响电子书传播的关键因素。况且,这种授权一般是有期限的,到期之后有没有技术手段对其加以保护,也是作者和出版社特别关心的。从科技的发展来看,现代技术手段是能够提出解决方案的,一旦确实解决了保护作者和出版者应得的权益,这个问题将会迎刃而解,电子书市场将会是一片繁荣景象。
互联网不断衍生出新的机会。马化腾也说,传统行业每一个细分领域的力量仍然是无比强大的,互联网仍然是一个工具。它只不过是衍生出很多新的机会。我的理解是,传统行业的核心模块还在,围绕这个核心,会产生出更多的衍生模块。其中,随着今后的科技发展,会使电子读物立体式呈现,文字、图片、音频、视频乃至在阅读过程中随时便捷的搜索、随时与人沟通、交流阅读感受等都会集中体现在电子阅读中,这种发展只能使阅读更方便,为人们提供了更加深入阅读(包括所谓深阅读)的可能——如果你愿意。(王连弟)
(编辑:白逸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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