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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7月上旬,当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某家媒体刊出一则关于公开售卖该市两个旅游景点——“大顶子山”和“磨盘山”的商标广告时,引发了这两家景区管理部门的震动,令本该是商标权利人的两方尴尬不已。
作为哈尔滨的城市名片,大顶子山和磨盘山在该市几乎妇孺皆知,但如今突然被曝出抢注风波,令大顶子山和磨盘山的主管部门忧心忡忡。双方主管部门7月22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纷纷表示,这两个景区商标被注册后,今后想再以大顶子山和磨盘山名义搞品牌宣传、文化活动抑或其他经营项目时,均面临商标侵权的可能,这也将影响到大顶子山和磨盘山景区的长远发展。
记者日前在中国商标网上查询获悉,“大顶子山”和“磨盘山”两个商标早已分别在2005年的2月到10月间就已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的核准注册公告。其类别涉及第29类、第30类、第32类及第33类等8大类,主要涵盖了矿泉水、肉类食品、茶、酒、烟草、餐馆以及树木、玉米、水果、蔬菜、饲料等商品服务项目。
数个类别的“大顶子山”和“磨盘山”注册商标持有人张建7月25日向记者介绍说,2003年当他在大顶子山脚下开了一个养殖场和一家度假村时,发现“大顶子山”居然没有任何注册信息公告,出于对商标权利的敏感,张先生遂向商标局提请注册“大顶子山”商标和另一个景点“磨盘山”商标,其申请共涉及8个类别。
作为哈尔滨市的名片,两个旅游景区商标被成功注册生效至今已有6年,作为大顶子山和磨盘山的相关主管部门为何却全然不知呢?就此记者日前电话采访了黑龙江省松花江航电航运枢纽建设管理中心大顶子山航电枢纽管理处(以下简称大顶子山航电枢纽管理处)和哈尔滨市磨盘山水源地环境保护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双方给出的回复均是:他们并不知道其旅游景点名称已被他人注册成商标。
但坐拥磨盘山水源的哈尔滨市磨盘山水源地环境保护管理办公室显然比大顶子山航电枢纽管理处因商标被抢注的事更为发愁。办公室主任张昆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磨盘山最主要的资源就是水源,水被人家抢先注册了商标,意味着今后我们自己再也不能使用了,这确实是件很尴尬无奈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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