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知识产权信息珠珠给大家分享带来的《以司法之力促进两岸经贸合作文化交流》,如果您对以司法之力促进两岸经贸合作文化交流感兴趣,请往下看。
以司法之力促进两岸经贸合作和文化交流、以民生保障增进两岸民众福祉和共同愿景、以法治为媒深化两岸司法互助和实务研讨,当是今后海峡两岸司法合作的奋斗目标
2011年“海峡两岸司法实务研讨会”近日在福建省厦门市落下帷幕,这是自2009年以来举办的第三届。福建省法官协会副会长、此次研讨会新闻发言人张化林在此间表示,海峡两岸百余名司法界人士、专家、学者围绕“两岸投资保障热点法律问题研究”、“两岸知识产权审判热点问题研究”、“两岸司法交流合作难点问题研究”等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和交流。
加深两岸知识产权制度和审判体系再了解
两岸知识产权的法律制度和审判体系,在基本宗旨与体例、具体原则与制度等方面既表现了某种趋同,同时又存在着明显的区别。加强对两岸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和审判体系的研究,找准各自的差异点和契合点,研究协调解决两岸间的知识产权冲突,具有重要的意义。
此次研讨会中,不少代表将视角集中在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商号权等知识产权制度规定的比较上;也有不少代表对两岸知识产权保护的司法合作和互助提出构想,包括对目前热点的两岸影视作品网络著作权保护、两岸联合商事仲裁解决知识产权纠纷等问题进行研究;还有不少代表对台湾智慧财产法院和大陆法院知识产权“三审合一”模式,就受案范围和审判机制进行对照借鉴,并提出改革设想。这些意见和看法,对于增进两岸法界就知识产权制度方面的了解和共识,无疑具有积极的启发意义。
探索两岸双向投资纠纷解决新模式
研讨会上还探索了两岸双向投资的纠纷解决和法律保护的新模式。据介绍,自2009年6月底开放陆资入台投资和2010年6月ECFA协议正式签署以来,两岸经贸关系的发展迎来了新的发展良机,双向投资迈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但由于一些特殊的原因,两岸投资中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