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知识产权信息珠珠给大家分享带来的《知识维权何时不再难》,如果您对知识维权何时不再难感兴趣,请往下看。
茅盾文学奖得主毕飞宇和人民文学出版社诉电视剧《推拿》编剧陈枰、西苑出版社侵权案日前宣判,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侵犯了毕飞宇的著作权,但毕飞宇仅获得5万元赔偿。如果从经济上算,毕飞宇的损失高达60万元。
名作家维权尚且如此,普通作者或许更难。如果简单地归结为侵权收益与成本来算账的话,倒不如说是在知识产权方面,虽然在强调保护,可在实际运作过程中,耗时费力且不说,最终也未必会有个满意的结果,是作家必须考虑的付出成本问题。
放置于文化圈中的种种侵权案,大致也是如此状况,比如动漫作品相近的题材似乎都不是偶然现象,而是因在知识产权领域,缺乏相应的权益认知所致。维权成本在大多数侵权案件中,都是不得不考虑的因素,而就当下的文化状况来说,既需要有文化自信,创作出有价值的作品,也需要相关的人士更多的精力专注产品的创新,而不是靠模仿获取相应的利益。
不过,毕飞宇的被侵权案也反映了文化强国仍然有许多路需要走,如何切实地维护文化创意当中的知识产权,也是亟需解决的问题。诚信、责任原本应该是做人的基本准则,商业规则也大致这样,一旦这被当成商业上的“缓慢途径”,在急于获取最大利益面前,自然会考虑选择其他的手段来做。
加大侵权成本貌似是一个合理解决侵权的方案,但仅仅依靠这个是无法能够更好地解决问题的,我想,更多的还是要依靠文化自觉,就是明明知道侵权的情况下,应该以正当的渠道去沟通,这看似缓慢,也可能降低收益,可这是远远比侵权更让人心安的方式。如果处处以侵权方式获得事业的发展,也终究难免有被清算的一天。这或许更需要文化人达成在知识产权面前有守法的共识,文化消费才能有序进行,文化强国也才有可能成为现实。
(编辑:朱杉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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