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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2日,就近来争议较大的网络音乐版权问题,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约谈了腾讯音乐、阿里音乐、网易云音乐、百度太合音乐主要负责人。版权管理司相关负责人指出,当前网络音乐版权市场上,哄抬版权授权费用、抢夺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侵权使用音乐作品等现象有所反弹,希望各音乐服务遵守著作权法,抵制各类侵权行为,公平合理地购买版权,推动作品转授权,探索建立符合市场规律和国际惯例的网络音乐版权授权和运营模式。
版权管理司相关负责人介绍,2015年国家版权局组织开展规范网络音乐版权秩序专项整治以来,各互联网音乐服务商积极及时主动下线未经授权音乐作品220余万首,并共同签署了《网络音乐版权保护自律宣言》,网络音乐正版化已成为行业共识,网络音乐版权秩序基本好转。但当前网络音乐版权市场出现了上述问题,不利于音乐作品的广泛传播,不利于网络音乐产业的健康发展。
国家版权局要求,各互联网音乐服务商要按照著作权法要求,落实好主体责任,积极维护来之不易的网络音乐版权良好秩序。要认真履行《网络音乐版权保护自律宣言》的承诺,抵制各类侵权行为,不得传播未经权利人授权的网络音乐。要配合支持国家版权局的网络音乐版权重点监管工作,妥善处理版权纠纷,优先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版权争端,依法维权。各互联网音乐服务商要建立完善内部版权管理制度,及时、有效处理权利人的通知、投诉,维护音乐作者和消费者权益,不得以任何形式从事音乐版权集体管理活动。
同时,上述负责人强调,各互联网音乐服务商购买音乐版权应当遵循公平合理原则、符合市场规律和国际惯例,不得哄抬价格、恶性竞价,避免采购独家版权。要积极促进网络音乐广泛传播,推动网络音乐作品转授权,消除影响网络音乐广泛授权和传播的不合法、不合理障碍。要积极探索建立符合市场规律和国际惯例的网络音乐版权授权和运营模式,共同推动网络音乐健康有序发展。(刘仁)
(编辑:蒋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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