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韩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1号)。通告称,近期,韩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24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1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检验和判定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标准。
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韩城市新城区海生家常面馆供餐所用的筷子(消毒日期:2022-06-01),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韩城市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二)韩城市新城区海生家常面馆供餐所用的炒面盘(消毒日期:2022-05-31),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韩城市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三)韩城市新城区海生家常面馆供餐所用的小面碗(消毒日期:2022-05-31),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韩城市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韩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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