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0期)。
通告指出,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9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7期)涉及镇江市1家食品经营单位。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如下:
在镇江市润州区金星市场郎春华销售的鳊鱼
(一)抽检基本情况。不合格项目为恩诺沙星,生产日期为2021-11-10。
(二)核查处置情况。镇江市润州区市场监管局于2021年12月6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镇江市润州区金星市场郎春华并启动核查处置。查明该企业共购进10公斤问题批次产品,全部销售完毕。因无消费者退货未有召回。润州区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作出罚没5016元的决定。决定书文号为镇润市监处罚〔2022〕100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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