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更科学、精准,四川出台新规。7月25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四川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获悉,《关于技术调查官参与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的规定(试行)》日前正式出台,共有20条内容,不仅明确将引入技术调查官,同时对技术调查官的岗位定义、任职条件、工作职责、权利义务、选聘程序以及人员管理等内容进行明确,旨在规范技术调查官参与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活动,推动提升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质效,助力优化四川省营商环境。
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技术调查官制度在我国实施已有近8年时间。2014年起司法系统开始实施,效果良好。2021年6月,四川省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列为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示范建设工作试点省,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的《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示范建设试点验收标准》中,也明确要求“聘请专业技术人员作为技术调查官”。
所谓技术调查官,是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的辅助人员,对案件合议结果不具有表决权。据介绍,技术调查官可根据行政裁决办案人员的指派,为查明案件技术事实提供咨询、出具技术调查意见和其他必要技术协助。今后,全省各设区市级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办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时,可根据案情需要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申请选派技术调查官,也可以提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申请从国家技术调查官名录中调派技术调查官。
技术调查官如何选聘?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可以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等单位相关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中遴选,任期两年,任期届满后根据综合评估决定是否续聘。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根据规定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等单位相关领域的技术人员中遴选技术调查官,建立省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名录库,组织开展相关培训,根据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实际需要,指派相关领域技术调查官参与行政裁决活动,为依法处理行政裁决案件提供技术保障。”四川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红星新闻记者 李彦琴
编辑 柴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