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5日,陕西省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7号)。
通告称,近期,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192批次样品,合格188批次,不合格4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陈仓区虢镇盛源蔬菜果品配送中心销售的豇豆,倍硫磷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眉县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二)太白县嘉蔚超市销售的豇豆,倍硫磷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眉县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三)陇县好又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韭菜,腐霉利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眉县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四)宝鸡市鑫鸿都物美购物中心销售的长豇豆,倍硫磷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眉县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由管辖地渭滨区、陈仓区、陇县、太白县市场监管部门责令经营者立即采取措施,查找原因,控制风险,整改完善,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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