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称,近期,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2大类食品104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99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
不合格产品情况
1.新乡市高新区云飞烟酒店销售的1批次姜,噻虫嗪检出值为0.475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3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宜测科技有限公司。
2.辉县市城南农贸市场翰林蔬菜批发商行销售的1批次韭菜,腐霉利检出值为0.46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宜测科技有限公司。
3.原阳县城关镇平安烩面馆1批次小汤碗(自行消毒),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26mg/100cm2,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京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4.原阳县镇燥餐饮店1批次筷子(自行消毒),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28mg/100cm2,标准规定不得检出;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京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5.长垣县小祥天府川菜馆1批次小汤匙(自行消毒),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25mg/100cm2,标准规定不得检出;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京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处置措施
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要求新乡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辉县市、长垣市、原阳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进行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不合格产品信息
(声明:以下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和所检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