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13日,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2年第20期)。
据通告,近期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肉制品、乳制品、酒类、食用农产品4个大类532批次样品,其中合格样品524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本次抽检涉及不合格样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马关都龙宜佳日用百货经营部销售的本地小锅包谷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云测质量检验有限公司。
二、西畴县昌欣杂货店销售的苦荞酒,甲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云测质量检验有限公司。
三、宁洱德安民康商店销售的、标称普洱开兴酿酒总厂生产的宏扬糯谷醇白酒产品,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检验机构为云南商测质量检验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四、嘉禾农贸市场陈真莲鲜鱼店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云测质量检验有限公司。
五、忠义果蔬农贸市场何文柱销售的韭菜,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云测质量检验有限公司。
六、梁河县阳光家园购物中心销售的、楚雄怡人食品有限公司供应的麦多哩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四川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七、芒市福鑫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来自保山隆阳区菜市场(杨志伟)的面姜,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四川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八、大姚六苴丽敏蔬菜摊销售的黄豆芽,检出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违反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云测质量检验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开展核查处置,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及时控制风险;查明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对违法行为依法处理;核查处置工作完成后及时向社会公开。
监督抽检不合格样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