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022年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2年第9期)。本次抽检任务的承检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本期省转市级食品监督抽检食用农产品共16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150批次,不合格10批次。其中,合格食品包括:畜禽肉及副产品16批次、蔬菜106批次、水产品18批次、水果类10批次。不合格食品包括:食用农产品畜禽肉及副产品3批次、蔬菜7批次。不合格问题主要检出农兽药、金属污染物等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存在问题
(一)农兽药残留问题
1.韶关市武江区刘庭清蔬菜档销售的豇豆,氧乐果、水胺硫磷、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韶关市武江区朱永从蔬菜档销售的豇豆,水胺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3.韶关市曲江区思鹏光鸡档销售的鸡肉(青脚麻鸡),多西环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的鸡肉(乌鸡),尼卡巴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4.韶关市曲江区送军光鸡档销售的鸡肉(乌鸡),尼卡巴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金属污染物问题
1.韶关市曲江区罗兴福销售的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的芋,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韶关市武江区香连蔬菜档销售的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3.韶关市曲江区杨有娣销售的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4.韶关市武江区朱永从蔬菜档销售的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二、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