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嘭!现在开庭!”6月9日上午,在湖北荆门市东宝法院工业园区“共享法庭”,两起侵犯某知名白酒品牌商标权纠纷案件公开开庭审理。这是自今年5月1日起,荆门全面推行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审判“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以来,东宝法院审理的全市第一起知识产权案件。
原告诉二被告钟祥市某商行、京山市某超市未经原告许可,在店铺招牌上擅自使用该图形商标及文字注册商标,侵犯了原告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要求二被告停止侵犯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5万元。
庭审过程中,法庭充分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先后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两起庭审规范有序,节奏紧凑。由于当事双方均有和解之意,遂决定庭外调解。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切实让企业认识、遵守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东宝法院将两起案件作为典型案例于“共享法庭”进行公开庭审,并邀请了辖区企业家代表参与旁听,让辖区企业在“家门口”就能参与司法活动,学习法律法规。
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的若干规定》正式施行前,东宝法院法院开展了一系列知识产权审判“热身”工作。除抽调精兵强调将组成知识产权专业审判团队,并向市中院及外地知识产权审理经验丰富的法院学习外,还迅速挂牌成立了“东宝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合议庭”;化身“店小二”,走访了辖区重点企业,为企业创新发展、产权保护提出司法建议,答疑解惑、强化知识产权法治宣传;与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定期召开“知识产权保护联席会议”,共同推进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工作落地落实,营造良好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下一步,东宝法院将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理念,切实增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责任感、使命感,在案件审判、诉源治理、职能延伸上多点发力,努力开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局面,助力辖区营商环境优化升级。(通讯员 邓亚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