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25日,浙江省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2年第五期食品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日常监督抽检)。据通告,9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本次抽检的食品包括餐饮食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酒类、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特殊膳食食品、饮料、婴幼儿配方食品共20个大类240批次,经温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科学研究院、温州市质量技术检测科学研究院、温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检测,结果合格产品231批次,合格率96.25%。
不合格食品情况
1、温州市鹿城区大南何晓哲水产店销售的大黄鱼,恩诺沙星检出值(μg/kg):202,标准规定为:≤100。
2、温州市鹿城区大南光荣水产店销售的小黄鱼,恩诺沙星检出值(μg/kg):202,标准规定为:≤100。
3、文成县作森蔬菜店销售的生姜,铅(以Pb计)检出值(mg/kg):0.29,标准规定为:≤0.1。
4、温州现代农贸城胡赛春水产店销售的小黄鱼,恩诺沙星检出值(μg/kg):178,标准规定为:≤100。
5、温州市鹿城区丰门黄素月水产店销售的大黄鱼(海水死体),恩诺沙星检出值(μg/kg):560,标准规定为:≤100。
6、温州市鹿城区丰门江文辉水产店销售的小黄鱼(海水死体),恩诺沙星检出值(μg/kg):268,标准规定为:≤100。
7、温州市茗扬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大黄鱼,恩诺沙星检出值(μg/kg):131,标准规定为:≤100。
8、温州现代农贸城作洧禽肉店销售的乌鸡,恩诺沙星检出值(μg/kg):156,标准规定为:≤100。
9、乐清市石帆袁权威调料商行销售的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检出值(mg/g):3.9,标准规定为:≤3。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责令相关单位立即停止生产、销售、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确保后处理到位并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追溯工作。其他经销与本次检测被判定不合格食品相同品牌、相同货品、相同批号食品的,也应立即停止销售,主动撤柜,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特别提示消费者,如发现上述不合格食品或合法消费权益受到损害,请及时拨打12345电话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不合格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