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5月17日召开的河北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新华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工作联合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新华区人民法院成为具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沧州市绝大部分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由新华区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
据介绍,之前,河北省仅省高院及各市、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具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权。为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案件管辖制度,最高人民法院4月21日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的若干规定》。根据该规定,全省新增14个具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层级由两级变为三级。新华区人民法院为其中之一,沧州区域的绝大部分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从以前的市中级人民法院下沉至新华区人民法院,由新华区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
新华区人民法院集中管辖的知识产权案件类型,为诉讼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下(不包含本数)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和不涉及国务院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海关行为的第一审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具体案件类型包括著作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特许经营、企业名称、特殊标志、网络域名、不正当竞争等知识产权纠纷。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100万元以上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及知识产权二审案件。
为全面深入推进第一审知识产权案件审判工作,新华区人民法院将针对知识产权案件特点,制定全流程精细化方案,并已建立专业化审判团队,着手案件审理工作。今后对进入审判环节的案件,将通过速调速裁等方式,提高审判效率,运用繁简分流模式,实行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缩短办案时间。截至5月16日,共受理知识产权案件8件。有相关诉求的市民,可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人民法院在线服务河北”,选择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法院,根据提示填写相应材料。也可以来到现场立案大厅或者邮寄的方式进行立案,咨询电话3167010。(记者李其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