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河北雄安中院与京津冀三地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签署《关于推进知识产权衔接司法保护工作的合作框架协议》,形成“一中院三中心”京津冀协同发展合作会商机制,搭建起与京津冀知识产权司法行政快速协同保护框架。
协议要求,将加强对接联动,强化信息沟通,协同化解纠纷,通过开展联合培训,每季度轮值召开工作交流会,适时通报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共享京津冀知产侵权判定、纠纷调解专家库,实现技术、司法人才协同联动,提升知识产权分析研究能力,探索建立京津冀知识产权鉴定评估机构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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