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郴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8批次米粉专项抽检结果,其中3批次不合格。
针对前期市民反映郴州市米粉生产加工企业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问题,郴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迅速开展了市城区米粉质量安全突击检查,对郴州和兴米粉有限公司、郴州市昌达食品销售有限公司、湖南本粉食品有限公司等6家米粉生产企业生产加工的米粉组织了专项抽检。
本次抽检场所涉及早餐米粉店、农贸市场等。此次抽检共抽检8批次,检测项目聚焦高风险的非法添加甲醛次硫酸氢钠、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二氧化硫残留量等。经检测,5批次米粉样品合格,3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问题均为标称湖南本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本粉一号(传统切粉)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是一种广谱食品防腐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规定,粮食加工品(米粉)中不得使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对不合格米粉生产经营企业,市局执法部门已在第一时间将不合格报告送达,并责令生产经营者采取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食品等风险控制措施。对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将依法予以查处,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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