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安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1年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通告(第十一期)。
据通告,近期安顺市市场监管局组织抽检食品、食用农产品和餐饮具10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97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氨基酸态氮(以氮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大肠菌群,具体情况如下:
安顺市西秀区成丰干货销售中心销售的黄豆酱油,氨基酸态氮(以氮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安顺市西秀区惠客多生活超市销售的河粉,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安顺市西秀区李星餐饮服务店使用的自消毒餐具(小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不合格产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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