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张家界1月28日讯 1月28日,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利用“云上法庭”系统,成功调解一起侵害商标权纠纷案并当庭履行,在农历春节前化解了纠纷,让当事人开心过新年。
2020年5月,某副食店销售的“国窖1573”酒经鉴定为假冒商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副食品店作出了罚款的行政处罚后,原告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认为被告某副食店销售的假冒“国窖1573”酒,侵犯了其享有的商标专用权,遂向张家界中院提起诉讼,请求赔偿损失5万元。
案件受理后,张家界中院承办法官通过实地走访、调查取证、了解案情,掌握了双方当事人愿意调解的意愿。临近新春佳节,为使纠纷在农历新年来临之前得以化解,考虑到原告公司所在地位于长沙市,被告某副食品店老板已回老家过年的现状,经与当事人线上沟通,双方均表示同意“云端”协商解决。
在张家界中院承办法院引导下,双方当事人通过手机进入“云上法庭”系统参与诉讼,经承办法官释法析理、悉心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由被告某副食店一次性当庭向原告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履行赔偿款,纠纷得以圆满解决。(通讯员高凯龙 陶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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