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在随机对目前主流的4个商业中短视频平台进行版权管理测试对比中发现,大半平台能通过审核发布侵权作品。
视频再短,也有著作权,也要受到著作权法保护。未经权利人许可,将短视频上传至平台,使公众能够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该作品或者录像制品的,属于侵害作品或录像制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2020中国网络短视频版权监测报告》显示,2019年1月至2020年10月,12426版权监测中心对10万多名原创短视频作者、国家版权局预警名单及重点影视综艺作品的片段短视频进行监测,累计监测到3009.52万条疑似侵权短视频,涉及点击量高达2.72万亿次,独家原创作者被侵权率高达92.9%。
针对目前短视频市场的乱象,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不久前发布了《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2021)(以下简称2021版《细则》),列出21类100条具体“红线”,为平台审核短视频提供了更直观、可执行的依据。在2021版《细则》中就提到,短视频节目等不得出现“未经授权自行剪切、改编电影、电视剧、网络影视剧等各类视听节目及片段”的内容,引发行业热议。
审核标准细则已出台,如何落实是关键。不少平台并非没有应对侵权的有效措施,比如设置了侵权申诉渠道,加大侵权投诉审核人力等,但在实际操作中,单纯的影视剧“未经授权自行剪切”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已不需探讨,但对于包括“三分钟看电影”在内的类型复杂的二创短视频是否构成合理使用,业界存在很大争议。在一些短视频平台上,可以找到各种“如何逃避平台审核”的教学视频,其中去水印、放大、缩小、加滤镜、加特效、加转场、调色、抽帧、镜像、调整视频顺序等,这些都是造成侵权短视频之所以“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重要因素之一。
2021版《细则》作为一个行业自律性的规范文件,虽然不具有法律强制力,但其主要依据源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且涉及网络视听行业主要机构和单位,有较大的约束力。短视频平台要当好“守门人”,通过科学有效监管、合理的责任分配抑制短视频盗版恣意增长。同时,短视频平台也应该推动建立版权多方联合授权机制,建立合法、合理、合作的商业模式,把“抢蛋糕”变成“分蛋糕”,真正推动市场健康发展。方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