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的关于3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49期)显示,1批次“昌鹏”土蜂蜜不合格。
不合格产品情况:内乡县壹加壹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虞城昌鹏养蜂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土蜂蜜,呋喃唑酮代谢物检出值为2.08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初检机构为许昌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复检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外省生产单位的,已按规定移送相应省级食品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省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已要求相关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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