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30日,于2019年9月9日在努尔苏丹外交会议上通过的《欧亚专利公约工业品外观设计保护议定书》在塔吉克斯坦正式生效。
根据上述议定书第22条4款的规定,在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交存了批准书之后,该议定书将会于3个月内在塔吉克斯坦生效。
因此,自2021年11月30日起,人们可以在塔吉克斯坦提交自己的欧亚工业品外观设计申请,并以此来为自己的知识产权寻求保护。截至目前,上述议定书也已在亚美尼亚、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以及俄罗斯境内生效。(编译自www.eapo.org)
翻译:刘鹏 校对:罗先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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