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腊化妆品和制药公司在第3类提交了欧盟商标申请“Frezyderm Sunscreen Vitamin D-Like”。
一家同样活跃于制药和化妆品领域的希腊公司基于绝对理由向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提交了针对上述商标的撤销申请。该公司称应宣布这件商标无效,因为它的注册方式在所涵盖商品的性质或质量方面欺骗了公众。
具体而言,异议方称“Vitamin D-Like”一词直接指的是维生素D,而该商标所涵盖的产品不包含此类维生素。产品的基本成分是“white peo D”,这不是一种维生素。此外,异议方声称该产品不含维生素D这一事实并不是十分清楚,普通希腊消费者无法理解“Vitamin D-Like”一词的含义。
除了上述无效程序之外,异议方还向希腊国家药品组织(EOF)提出了针对相关产品的类似投诉,并在希腊法院提起了初步禁令诉讼。异议方向EOF提交的投诉被驳回,并裁定“Vitamin-Dlikeskinbenefits”这一短语没有误导性,故驳回投诉。
关于系争商标所涵盖的产品主要成分white peo D,异议方声称该物质与维生素D没有相同的效果,而商标所有者则声称效果相同。双方均提交了科学文章或专家意见来支持各自的论点。
EUIPO的撤销部门驳回了异议方提出的上述论点,裁定这与《欧盟商标条例》第59(1)(a)条以及第7(1)(g)条无关,因为商品清单不包含white peo D。
此外,撤销部门裁定,部分说英语的公众理解“Vitamin D-Like”一词的意思,即系争产品不含维生素D,而是一种替代品。此外,撤销部门还裁定系争商标涵盖的商品范围很广,包括所有类型的含有和不含维生素D或替代品的防晒产品。
在这种情况下,撤销部门裁定,当注册的商品种类繁多,并且商标的使用可能仅对类别内的某些商品具有欺骗性而对同一类别的其他商品不具有欺骗性时,则不考虑该商标本身具有欺骗性,并且通常会假定该商标将以非欺骗性的方式使用。(编译自www.managingip.com)
翻译:罗先群 校对:刘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