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0号)。
据通告,近期宝鸡市凤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三小”食品共32批次,合格31批次,不合格1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共抽检32批次,其中淀粉及淀粉制品1批次、豆制品1批次、肉制品6批次、粮食加工品10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批次、糕点12批次。合格31批次,不合格1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凤翔县火星李明熟肉加工铺生产销售的卤猪耳朵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检出值为1.8×102mg/kg,标准规定为≤30mg/kg。检验机构为西安康派斯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生产经营者立即采取措施,查找原因,控制风险,整改完善,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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