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34期)。
据通告,近期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酒类,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糖,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调味品,饮料等18类11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17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不合格样品涉及溶剂残留问题。
不合格样品具体情况如下:
马鞍山市两岸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菜籽油,溶剂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马鞍山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马鞍山市两岸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菜籽油(小榨),溶剂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马鞍山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应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核查处置并向社会公布处置结果。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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