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纲要》强调,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服务作为基础保障的环节,不仅服务于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全流程,还服务于个人、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政府等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创新主体,是推动知识产权领域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石。知识产权服务业和公共服务协调发展,促进综合服务水平整体提升,方能更好地推进知识产权强国的建设。
加快知识产权服务业健康发展,建立规范有序、充满活力的市场化运营机制。截至2019年年底,我国从事知识产权服务的机构约为6.6万家,从业人员约82万人,这些机构共创造营业收入约2100亿元。当前,知识产权工作正向提高质量转变,亟须充分发挥市场在要素配置中的重要作用,培育高水平的知识产权服务业。一是传统服务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提高知识产权代理、法律、信息、咨询等服务水平,支持开展资产评估、交易、转化、托管、投融资等增值服务。二是打造综合性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枢纽平台。建设若干聚焦产业、带动区域的运营平台,培育国际化、市场化、专业化服务机构,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业分级分类评价。三是培育知识产权服务新模式。积极稳妥发展知识产权金融,规范探索融资模式创新,鼓励开展各类知识产权混合质押和保险。健全版权交易和服务平台。四是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形成激励与监管相协调的管理机制。运用“互联网+”技术实施智慧监管、动态监管,营造公平清朗的知识产权服务业市场环境。
加强服务供给和标准化,提高信息传播效率,建设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机构改革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内设公共服务司,为系统化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提供机构保障。知识产权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近年来,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升。为更好地服务知识产权强国建设,需要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能力。一是进行供给侧公共服务改革,为各级各类创新主体提供覆盖全面、服务规范、智能高效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完善国家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和公共服务平台,健全对中小企业和初创企业公共服务机制,完善国际展会知识产权服务机制。二是加强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网络化建设。明确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和范围,制定服务清单和标准并建立反馈机制,提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效率和水平。三是建立数据标准、资源整合、利用高效的信息服务模式。加强知识产权数据标准制定和数据资源供给,规范数据交易市场,推动开放共享,提高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效率。
推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和市场化服务协调发展,提高知识产权综合服务水平。截至2020年年底,国家知识产权局拥有国内外专利文献资源总量达1.83亿条,累计开放商标基本信息5100余万条。通过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化、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规范化、便利化水平,为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今后应全面实施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审批告知承诺制度,强化信用监管,建立长效机制,提升知识产权服务综合水平,推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中国市场监管报 张俊艳 天津大学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研究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