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58期)。通告称,近期,该局组织完成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440批次,涉及调味品、方便食品、肉制品等12类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436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不合格项目主要是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质量指标不达标、微生物污染。具体情况如下:
一、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问题
肇东市福太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黑龙江省·明水县厚德醋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金标9o米醋(生产日期:2020年8月1日),总酸(以乙酸计)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二、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佳木斯市汤原县鹤立镇大丰超市销售的标称佳木斯市郊区鑫源花生米加工厂生产的酒仙花生(生产日期:2021年5月2日),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测值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佳木斯市郊区鑫源花生米加工厂提出复检申请,经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三、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双鸭山市岭东区优来客超市销售的标称双鸭山市山宝肉制品加工厂生产的山宝火腿肠(生产日期:2021年6月25日),菌落总数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也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二)七台河市茄子河区洪灿食品摊床销售的标称北京厨大妈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山东省乐陵市厨大妈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土豆淀粉(生产日期:2021年3月10日),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了核查处置工作,及时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食品,请拨打当地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