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新加坡,聘请摄影师为婚礼拍照的新婚夫妇是默认拥有照片版权的。
但是,新加坡《版权法修正案》将会把照片版权授予给摄影师。
如果这对夫妇希望获得权利转让,他们必须与摄影师协商。
《版权法修正案》已于9月13日获得议会通过。上述变化将于11月生效。此前,新加坡政府对立法进行了广泛审查,2016年以来一直在向公众征求意见。
一些议员担心公众无法接受婚礼照片及视频所有权的调整,类似的还包括为生日庆祝活动和家庭聚会聘请摄影师拍照的情况。
修正案旨在让照片、肖像、版画、录音和电影的创作者成为版权的默认第一所有者,即使他们是受委托制作作品的。
目前,委托方或雇主默认拥有所有权。以婚礼照片为例,照片的所有权归新婚夫妇所有。
修正案旨在让此类创作者与其他委托作品(例如歌曲、计算机图形和书籍)的原创者拥有同等地位,后者从一开始就拥有版权。
不过,即使法律作出修订,创作者仍可通过协商在合同中放弃版权所有权。
蒙巴登区议员林谋泉(LimBiow Chuan)担心,如果消费者不通过书面协议保留其聘请的摄影师所拍摄的照片的版权所有权,后者可能会保留这些个人照片。
他询问消费者是否可以与摄影师达成口头协议,这样消费者就不会因为忘记签署书面合同而意外失去“他的个人照片或视频”。
林称:“我相信很多人对摄影师享有保留照片的权利感到不满。”
他还建议提供一个现成的协议模板,人们可以用来与摄影师协商,以保留对照片或视频的权利。
议员拉吉·约书亚·托马斯(Raj Joshua Thomas)表示,消费者在意识到他们可能需要支付更多费用才能获得照片的转让权时可能会大吃一惊。他敦促就权利问题的变化进行更多的公众教育。
文化、社区和青年部部长兼律政部第二部长唐振辉(Edwin Tong)表示,政府会研究公众教育工作,让包括公众在内的各利益相关者了解新的权利。
关于口头协议的建议,唐表示当发生纠纷时很难将口头协议作为证据。
但唐表示,政府将考虑林的建议,制作版权所有权书面协议模板。
其他人则担心,尽管创作者默认拥有作品的所有权,但他们在与服务购买者谈判时仍缺少议价能力。
但唐表示,将谈判权纳入立法不太可能。他解释称,法律修订不可能考虑“每一个商业谈判的相关考虑因素”。
他建议作为自由职业者和小企业主的创作者联合起来组建行业协会,以制定行业最佳实践。
人们还担心该法案的另一项修改可能存在漏洞,该修改将禁止销售提供盗版电影和节目视频流的机顶盒。
林担心人们仍然可以从其他国家购买非法机顶盒。
禁令预计也将在11月左右生效,届时大部分版权法修正案都将生效。
对此,唐表示,此类侵犯版权的设备和服务是一个全球性问题。
“不同的国家正处于处理这个问题的不同阶段。最终,这些设备和服务很可能也将在其他国家被禁止,”他补充道。
版权法的一些关键变化
当公开使用创造性作品时,包括在网上传播,必须指明内容的创作者或表演者。
即使照片、肖像、版画、录音和电影的创作者受委托制作作品,他们也默认为版权的第一所有者。但其可在谈判期间放弃所有权。
修正案禁止销售可访问盗版电影和节目视频流的机顶盒。该规定也适用于通过设备或服务进行的任何商业性盗版作品交易,包括要约出售此类作品。
法律已明确规定了刑事处罚。行为不当的零售商也可能被版权所有者起诉,包括那些通过软件应用程序提供盗版内容或此类内容访问权限的零售商。(编译自www.thestar.com.my)
翻译:罗先群 校对:刘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