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14日,日本内阁通过了“修订专利法”生效日期的内阁令,规定附则第1条将于2022年4月1日生效,同条第3项规定将于2021年10月1日生效。
该政令主要内容包括:
(1)建立完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扩散的数字化程序,包括口头审理、网络审理、专利费转账方式预缴、简化外观设计国际申请程序,延长专利费支付期限和免除超过一定期限产生的额外费用等;
(2)审查企业在数字化进程中的权利保护;
(3)夯实知识产权制度的基础,包括在专利权侵权诉讼制度中引入第三方意见征询制度、修改专利费相关的收费制度、增加农林渔业相关的知识产权代理人咨询服务(例如植物新品种和地理标志)等。
王紫薇 编译
来源:https://www.meti.go.jp/press/2021/09/20210914001/20210914001.html
原文标题:「特許法等の一部を改正する法律の施行期日を定める政令」が閣議決定されました
检索日期:2021年9月15日
文章来源:中科院知识产权信息(微信订阅号:casipr)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