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19日,四川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6号)。
据通告,近期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了酒类、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饮料等4大类食品84批次样品,检出4批次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苍溪县、剑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苍溪县五龙珍珍白酒门市部销售的“高粱酒53%vol”,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元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苍溪县文昌镇白岩酒厂销售、标称由苍溪县文昌镇白岩酒厂生产的“高粱酒(58度)”,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元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剑阁县白龙镇湘川纯高粱酒经营店销售、标称由剑阁县白龙镇湘川纯高粱酒经营店生产的“高粱酒45%vol”,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元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四、剑阁县白龙镇易秋香酒厂销售、标称由剑阁县白龙镇易秋香酒厂生产的“小麦酒(54%vol)”,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元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食品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不合格产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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