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四川眉山市彭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重点,以促进知识产权与经济社会发展良性融合为核心,扎实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积极修订《眉山市彭山区知识产权资助奖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近日,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彭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对2020年印发的《眉山市彭山区知识产权资助奖励管理办法》进行修订,以区政府名义下发并将于2021年10月1日生效。新修订的管理办法对开展技术研发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给予所缴纳官方规定费用的50%予以资助;专利投入生产应用的企业,每项发明专利奖励从2万元提高到5万元;对新获批的知识产权试点(优势、示范)称号的企业,提高标准按国家级50万元、省级20万元、市级10万元奖励。同时将知识产权维权资助纳入其中,企事业单位主动维权并经法院判决胜诉生效的给予代理费20%的资助,每件案件最高资助10万元,每家单位每年最高资助20万元。另外《办法》规定对新获得国家《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企业给予7万元的资助。该管理办法在草拟和修改时,主动融入成都,参考成都市及周边地区的相关政策,知识产权资助奖励内容综合性得到提高,将更加有效地激励彭山区市场主体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能力。《办法》中的“版权奖励”在全市属首例。
彭山区市场监管局通过开展各种专项行动,联合多部门打击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建立知识产权维权站,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宣传,提高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截至目前,2021年共查处知识产权案件10件,其中商标案件3件、假冒专利案件2件、专利标识不规范案件6件,并将案件线索移交到生产厂家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查处。
下一步,彭山区市场监管局将按照各级《知识产权保护行动方案》,联合多部门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强化开展知识产权培训与宣传,将彭山区知识产权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王丽、李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