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甘孜州市场监管局特邀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郎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剑南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参与,对康定、泸定、丹巴、道乎、炉霍、甘孜、新龙、白玉、德格、石渠等地开展酒类品牌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检查工作,对市场主体是否存在销售侵权假冒伪劣酒行为进行排查。
在德格县马尼干戈镇马尼干杂副食批发部发现疑似假冒伪劣产品泸州老窖二曲白酒(2017版),小郎酒数量若干,经四川郎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工作人员鉴定为假冒产品。经调查,当事人从2020年8月份开始购进假冒伪劣产品在未查验产品供货商相关证照且明知其为假酒的情况下进行销售,销售金额达五万元以上。因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犯罪,德格县市场监管局于2021年8月10日将案件移送德格县公安局办理。
此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529人/次,出动执法车辆53台/次,共检查经营主体328户,查出各类侵权商标和假冒酒共计447瓶,侵权商标酒67瓶,货值金额4.82万元,共立案19件(其中移交司法机关1件)。有效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和辨假识假意识,有力的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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