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1年第13号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为保障市民食品消费安全,该局组织对全市范围内餐饮环节经营销售的食品进行抽检,包括粮食加工品、调味品、食用农产品、酒类、饮料、茶叶及相关制品等食品类别,共449批次。其中合格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428批次,不合格食品21批次。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要求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以此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公开。
附件:抽检不合格食品信息.xlsx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