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从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获悉,2021年第1批省级监督抽查共抽查机动车辆制动液产品30批次,其中,生产领域5批次,流通领域25批次。发现5批次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不合格项目为运动黏度(-40℃)、平衡回流沸点、湿平衡回流沸点和蒸发性能项目。
本次抽查依据GB 12981-2012《机动车辆制动液》标准的要求,对机动车辆制动液产品的运动黏度(-40℃、100℃)、平衡回流沸点、湿平衡回流沸点、pH值、蒸发性能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对本次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销售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监督抽查的有关规定做好后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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