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25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1年第21期)。本次共抽检21类食品58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不合格14批次,其中,5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涉及农兽药残留超标。具体情况如下:
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嵊州市江滨市场个体工商户周孝军摊位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黄龙农贸市场温州市鹿城区双屿鑫磊水产摊销售的鲈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三)温州市丰源农贸市场贾成娟摊位销售的汪刺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四)舟山市定海区海龙农贸市场李乔摊位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衢州双发农贸市场胡祥明摊位销售的多宝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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