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浙江省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的安排,开展了端午专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本次抽检的食品包括蛋制品、粽子、鲜蛋、餐饮食品共97批次,覆盖温州8个县市区生产、流通、餐饮环节47家食品经营单位,重点检测食品添加剂、药物残留、重金属、微生物、防腐剂等关键质量安全指标,经温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科学研究院、温州市质量技术检测科学研究院和温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检测,结果合格产品95批次,不合格产品2批次。不合格样品具体情况如下:
1.温州市龙湾永中菊玉食品店销售的鸭蛋,氟苯尼考检出值(μg/kg):33.9,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2.温州市龙湾永中菊玉食品店销售的鸡蛋,氟苯尼考检出值(μg/kg):0.77,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恩诺沙星检出值(μg/kg):15.5,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不合格项目分析:
氟苯尼考:氟苯尼考又称氟甲砜霉素,是农业部批准使用的动物专用抗菌药,主要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猪、鸡、鱼的细菌性疾病。《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氟苯尼考在产蛋鸡鸭中禁用(鸡鸭蛋中不得检出)。鸡鸭蛋中检出氟苯尼考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相关兽药。
恩诺沙星:恩诺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在牛、羊、猪、兔、禽和其他动物的肌肉中最高残留限量值为100μg/kg。鸡蛋中恩诺沙星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养殖鸡的过程中违规使用相关兽药。摄入恩诺沙星超标的食品,可能引起头晕、头痛、睡眠不良、胃肠道不适等症状,甚至还可能引起肝损害。
不合格名单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责令该单位立即停止销售、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确保后处理到位并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追溯工作。其他经销与本次检测被判定不合格食品相同品牌、相同货品、相同批号食品的,也应立即停止销售,主动撤柜,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特别提示消费者,如发现上述不合格食品或合法消费权益受到损害,请及时拨打12345电话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