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安徽省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等2类食品14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不合格样品2批次,不合格样品涉及农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六安市裕安区王群莲蔬菜店销售的小芹菜,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金标准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六安市福满客生活超市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金标准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六安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裕安等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以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将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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