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6月1日,我国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开始实施,30年后的2021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新修改的《著作权法》正式生效。
俗话说,三十而立。回顾《著作权法》实施的这三十年,是中国版权体系不断完善的三十年,也是社会版权意识不断提升的三十年。
已成为国民经济重要支撑
在我国,著作权也被称为版权。随着经济与技术的快速发展,这几年我国版权产业也发展迅猛,尊重知识、尊重创作、尊重版权的良好氛围正在逐步形成。数据统计,2020年我国著作权登记总量达到503.9万件,2019年我国版权产业行业增加值达7.32万亿,占GDP的比重为7.39%。
版权制度的体系完善也极大激发了文学艺术创作生产。据初步核算统计,2020年我国共出版图书51.14万部,101.4万亿册,比1990年增加43.12万部,45.12亿册,分别增长了5.55倍和80%。出版各类报纸277亿份,各类期刊20亿册,比1990年分别增长70亿册、2亿册。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在线教育、网络文学、网络游戏等相关版权产业更是逆式而上,呈现出强劲发展势头,越来越多的影视、音乐、文学企业通过版权资源的运营和保护获得收入,越来越多的权利人也因此获得作品的报酬。特别是优质IP受到资本的亲睐,版权资源的价值日益凸显。可以说,版权已经成为文化产业发展的最重要的基础资源,版权产业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撑。
2021年4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2020年全球创新指数》显示,中国排名第14位,是进入前30名的唯一中等收入经济体。“通过《2020年全球创新指数》可以看出,中国已经奠定了自己作为全球创新领先者的定位,在全球创新版图当中也是重要的不可或缺的一级。”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中国办事处主任刘华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非常看好中国创新创造和知识产权事业。”
人民对文化创新的获得感增强
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会长刘春田曾经参与过《著作权发》的起草工作,他感概的表示,如果说专利制度主要承载物质文明,商标制度承载商业文明,那么著作权制度则主要承载精神文明。
在他看来,《著作权法》能够传播与弘扬科学精神,能够传播法治文明,能够实现人文关怀。“著作权制度应该担负起激励知识生产,鼓励全民的阅读与学习,提高精神文明素质,树立科学精神,帮助国民进入现代社会的伟大历史使命。”刘春田说。
古人说,文以载道,汇者兴邦。三十年来,《著作权法》对鼓励作品的传播和创作,保护创作者、传播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文化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林广海认为,著作权是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权利形式,《著作权法》是保护著作权最重要的制度供给。
“著作权制度能够实现人文关怀,让全社会所有的成员无论男女老少都能感受到法治的光芒,让14亿国人能够感受到法律是有温度的。”刘春田说。
据统计,从1991年至今,人民法院审结的著作权案件数量达到136.5329万件,占全部知识产权案件数量的60%以上,其中,网络著作权案件大约占全部著作权案件的70%以上。随着《著作权法》的不断修改和完善,人民法院著作权审判体系也在不断完善,审判能力不断增强,形成了以著作权民事审判为基础,行政审判与刑事审判并行发展的司法保护机制。
林广海认为,尊重著作权的私权属性,严格保护著作权,可以切实保障作者和著作权受让人依法行使权力、依法维护作品传播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作品的传播利用,增强人民群众对于文化创新创造的获得感。“著作权案件裁判,对于优秀文化具有重要的引领和导向功能,通过案件审判,以法治的力量,以人民群众生动感知的方式,捍卫和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与时俱进贯彻权利保护
《著作权法》实施30年来,不断修改完善,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2020年11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著作权法的决定,这也是《著作权法》的第三次修正。
谈及本次修改,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室副主任石宏坦言面临的一些难题。《著作权法》领域涉及的利益主体很多,各利益主体不同的视角有不同的需求,如何把这些不同的利益有效地衔接起来,是修法面临的最大难题。此外还有技术上和时代性带来的一些问题等。
“这些难题使《著作权法》的修改难度很大,我们需要既立足国内发展现状,强化权利人的保护,又需要合理平衡权利人保护与社会公众利益产业发展之间的关系,既需要符合法理和规律,又需要充分考虑时间成本和难题,处理好国际关注的问题。”石宏说。
石宏表示,《著作权法》的基本定位是权利保护,贯彻权利保护的精神也是修法的主要精神。“这次修改坚持民主立法,通过不同渠道了解实际情况,倾听不同声音,充分平衡各方利益主体。修法过程中我们第一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总共收到16万多条意见。第二次修改的时候,就降到几万条,这个幅度很大。大家提出了很好的意见,这些意见我们进行充分研究和吸收。”
当前,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5G等新技术发展,为经济社会带来深刻影响,智慧化、数字化审判已经成为发展趋势。林广海表示,为了创造更高水平的数字正义,在著作权案件审判中要注重促进信息技术与法制建设融合,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据悉,北京、杭州、广州等地都设立了互联网法院,审理的案件中大多数是著作权案件,“通过运用新技术,实现了知识产权案件网上全流程审理,审理效果大幅度提升。”
“中国30年著作权司法保护的实践充分证明,必须不断完善符合著作权案件规律的诉讼规范,稳妥驾驭著作权纠纷中私人 权力与公共利益彼此交织,中国特色与国际属性相互影响的复杂局面,把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主动融入国家发展战略,更好的服务和保障国家发展战略。”林广海说。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治必行,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在于实施。新修改《著作权法》真正落地生根,将有赖于各方共同推进,新修改《著作权法》的实施,也将进一步加强我国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的创作和发展,进一步鼓励作品的创作和传播,有力地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中国经济网记者成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