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三星堆遗址最新考古成果引发世界瞩目,也招来了一群蹭热度的不速之客。多个与“三星堆”相关的商标被申请注册,让三星堆博物馆方十分头痛。
仔细一看,注册公司业务包含餐饮住宿、电子商务、电线电缆等等;注册品类涉及金属材料、运输工具、教育娱乐等等;“三星堆文明使者”“三星堆火锅”等申请名称更是无比荒唐……如此堂而皇之碰瓷,真能得逞吗?
商标法中明确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很明显,上述抢注行为不仅侵害了博物馆方相关权益,更可能影响公众对文化遗产的认知,再怎么折腾恐怕最终也会被驳回。
虽然抢注得逞可能性不大,但这背后的投机之风,着实让人深恶痛绝。在某些商家眼中,傍上了热点就赚到了流量,人火了就占用人名,企业火了就去山寨,已经成为一种“常规操作”。更有甚者,恶意囤积商标,或是在后续交易中高价倒卖,赚取差价;或是要求有偿转让,威胁权利人“维权索赔”。凡此种种,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平白浪费社会资源,更助长了投机之风,已经到了必须狠刹的时候。
通过使用而不是注册产生价值,才是商标制度的本质。可以看到,正是低廉的注册成本、巨大的利润空间,才惯出了“不抢白不抢”的心态。对此,相关机构要强化“把关人”职责,建立健全商标代理信用记录档案,对恶意抢注者曝光严惩,以切实的痛感压缩投机空间。当然,我们也要看到执法层面的现实困境。就拿“三星堆”来说,不光是文字名称,文物形状等其他意象都可能被拿来碰瓷,抢注行为难以界定,商标保护就会陷入防不胜防的困境。相关部门还有待根据实际情况,系统地细化规则、严格标准,不让受害者吃“哑巴亏”。
说到底,商标是拿来用的,不是拿来炒的,更不是拿来“讹人”的,这必须成为法治社会坚决捍卫的商业规则。关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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