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1年第1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据公告,3批次食用农产品抽检不合格。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罗区赵炳根活鱼摊销售的河虾(购进日期为2020年11月28日),呋喃西林代谢物不合格,初检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复检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
(二)宁德市蕉城区蕉南陈丽姬蔬菜店销售的韭菜(购进日期为2020年12月3日),腐霉利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三)永安市佳洁贸易有限公司新华超市分公司销售的草虾(购进日期为2020年10月24日),呋喃唑酮代谢物不合格,初检机构为漳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复检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等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声明:以下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和所检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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