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饭桌上的每一顿饭菜都少不了食用油,但你吃的食用油健康吗?
“3·15”到来前,潇湘晨报记者梳理了2020年以来至2021年2月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市场监管局”)全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公示,发现共有12批次食用油抽检不合格。
今天来说说那些不合格的食用油都有哪些问题。
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食用油是否安全,关乎消费者身体健康。今年消费维权年主题为“守护安全,畅通消费”。
记者梳理了省市场监管局在官网公布的2020年1月至2021年2月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公示,发现湖南共有12批次食用油抽检不合格。
其中,酸值是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其次是过氧化值项目不合格。值得注意的是,1批次芝麻调和油产品检测出香味增效剂乙基麦芽酚,这也是近五年的全国调和油产品抽检中,最突出的不合格原因。
2批次食用油检出致癌物质
2020年1月至2021年2月,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不合格食品中,因酸价/酸值项目不合格的食用油产品有6批次。
酸值/酸价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程度。酸价超标的原因,可能与企业原料采购把关不严、生产工艺不达标或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等有关,特别是存贮温度较高时易导致食品中的脂肪氧化酸败致使酸价超标。酸价超标的食品会有哈喇味,超标严重时所产生的醛、酮、酸会破坏脂溶性维生素,食用后可能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并损害肝脏。如标称怀化市腾升油脂有限公司生产的腾升妈妈香菜油,酸值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除了酸值项目不合格,共有4批次产品过氧化值项目不合格。过氧化值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产品中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一般不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损害,但食用不合格产品,严重时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
其中,标称怀化市富源油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食用植物调和油(5L/瓶)和食用植物调和油(2L/瓶),过氧化值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湘潭市岳塘区建设路口日出东方特产店销售的,标称湖南百里醇油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茶籽醇香调和油、茶调食用油,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过氧化值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此外,还有2批次食用油产品被检出苯并[a]芘项目不符合。苯并[a]芘又称3,4-苯并芘,属于多环芳烃中毒性最大的一种强烈致癌物。标称湖南港康油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野山茶油,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苯并[a]芘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42.7%食用油检出禁用增香剂
记者注意到,省市场监管局的公示显示,标称衡阳市军山长廉食品有限公司衡阳县分公司生产的调味芝麻油(食用植物调和油),乙基麦芽酚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公开资料显示,乙基麦芽酚是一种香味增效剂,它也是复合型调味品“一滴香”的主要成分之一。有研究表明,过量食用乙基麦芽酚会对人的肝脏产生一定影响,严重的还可能导致头痛、恶心、呕吐、呼吸困难,甚至造成肝、肾损伤,对人体危害较大。GB2760-2014《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表B.1中明确规定,一些日常食用的食品没有添加香料的必要,不得添加食品用香料和香精,如乳品中的巴氏杀菌乳、灭菌乳、发酵乳、植物油脂和动物油脂、水果蔬菜、鲜肉和新鲜水产品、鲜蛋等。
有些厂家为了吸引消费者,提高植物油的香味,产品中添加禁用香料。国家及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包括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2015年11月至2020年12月关于调和油的质量抽检情况显示,有73批次食用调和油检出乙基麦芽酚,占不合格比例的42.7%。
2020年,“多力”调和油被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两度“点名”,原因均是检出禁止添加的香味改良剂乙基麦芽酚。其中,标称由佳格食品(中国)有限公司生产、佳格投资(中国)有限公司销售的多力食用植物调和油(1.8L/瓶,2019/4/16)乙基麦芽酚检出值为50.6g/kg;标称由佳格食品(中国)有限公司生产、北京鑫海韵通商业大楼平谷大卖场销售的多力臻宝食用植物调和油(5L/瓶,2019/5/10)乙基麦芽酚检出值为78.2g/kg。
链接
晨报全渠道开通消费维权通道
围绕“守护安全畅通消费”的主题,潇湘晨报也将行动起来,为消费者安全消费保驾护航。3月1日起,潇湘晨报推出“让消费者更有力量”系列报道,全渠道开通消费维权通道,启动线索征集,涵盖汽车类、健康类、教育类、房产家装类、金融类、消费类,以及App隐私保护等领域。如果你遇到过上述消费维权难题,也可以在潇湘晨报微博、潇湘晨报微信以及潇湘晨报各相关微信公众号上进行留言。我们将根据反馈的线索,及时调查报道。潇湘晨报记者李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