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将于正式生效,其中,假冒注册商标罪中新增了对服务商标的保护。对此,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处在刑法保护的末道关口,能做些什么?实践中,服务商标的保护做得怎样?
为全面了解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尤其是服务商标的保护现状、任务与不足,近日,上海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和静安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主动走访了上海现代服务业联合会,并举办了服务商标司法保护工作座谈会。
据介绍,上海现代服务业联合会现有1100多家会员单位,覆盖了金融、信息、科技、电商、消费、商务、生产、物流、公共、专业服务等多个领域,汇聚了行业巨头、领军人物和在经济发展中涌现出来的创新性企业。目前,联合会正积极投身上海“四大品牌”建设,助力提升上海城市功能和核心竞争力,也为社会组织在服务企业、服务市场、服务社会中探索创新之路。
会议介绍了上海市检察机关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的检察职能,以及市院党组的决定——将在市检察院、市检察三分院、静安区检察院等6家区院试点,组建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专门从事知识产权检察工作,开展对知识产权全方位综合性司法保护。
会议还着重介绍了,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通过检察机关的刑事、民事、行政检察三种救济途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期间,检察机关等仔细询问了与会代表服务商标的司法保护现状、存在的困难与需求;代表们结合自身情况提出了意见建议。三方就保护服务商标权利人合法权益的方式、方法,进行了探讨。
据悉,检察机关通过座谈会等方式,摸底本市服务商标权利人基本情况,了解服务商标保护现状,共同探讨保护服务商标权利人的方式、方法,明确服务商标司法保护任务,努力为本市服务商标权利人提供精准、有效、全面的检察产品,为实现对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打下良好基础,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记者张琦,通讯员武晶、苏双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