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06批次食品、食用农产品合格及5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通告称,近期,咸阳市秦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6大类106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食用农产品1大类5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农药残留、兽药残留、品质不达标等问题。
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如下:
(一)咸阳市秦都区张小平便民蔬菜店够近的韭菜,腐霉利检出值为0.76mg/kg,标准值为≤0.02m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测中心。
(二)咸阳鑫胜伍佳生活超市合伙企业(普通合伙)购进的芹菜,甲基异柳磷检出值为0.02mg/kg,标准值为≤0.01m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咸阳市秦都区老艾水产海鲜店购进的黑鱼,氧氟沙星检出值为8mg/kg,标准值为不得检出。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四)咸阳市秦都区老宋家调料店购进的鲜鸡蛋,氟苯尼考检出值为60.8mg/kg,标准值为不得检出。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测中心。
(五)咸阳市秦都区米思源粮油店够近的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KOH)检出值为4.6mg/kg,标准值≤3m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测中心。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交由管辖地的监管部门责令生产/经营单位立即采取措施,查找原因,控制风险,整改完善,同时依法进行查处。记者陈娟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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