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来,网络短视频呈现爆炸式发展态势,抖音、快手、美拍等短视频平台不断兴起。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短视频用户可达7.22亿人次,市场规模有望达到410.2亿元。
然而,在网络短视频行业蓬勃发展的同时,与短视频相关的著作权纠纷频发,引发了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广泛争议。所争议的问题主要归结为两点:其一,短视频制作者(包括网络主播、用户、自媒体等)利用他人作品制作短视频是否构成著作权侵权,还是存在合理使用的可能性。其二,如果网络短视频出现了侵权行为,平台该承担何种侵权责任,传统的“避风港规则”是否适用于短视频平台。上述问题的明晰不但有利于定纷止争,而且有利于为我国短视频行业的良性发展提供版权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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