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质监局抽查晴雨伞产品7批次不合格 贵阳省清镇市围绕“三个显著提升”,推动知识产权工作再创佳绩 广西质监局抽检化肥产品10批次不合格 焦作“博农0号”小麦种子 检验不合格 广东深圳海关区块链技术成果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 湖北宜昌市食药监局抽检食品15批次不合格 吉尔吉斯斯坦等国批准《欧亚专利公约工业品外观设计保护议定书》 黑龙江哈尔滨市市场监管局抽检20批次灭火器商品不合格1个批次 “鲍师傅”亮剑维权,仿冒者无处遁形 浙江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食品189批次 不合格3批次 江苏举办2020年第一期江苏省外向型企业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线上培训 山西省食药监局抽检22大类食品182批次样品不合格6批次 北京市食药监局抽检肉制品21批次样品不合格1批次 英德市人民医院又一项技术成果获国家专利 安徽六安金安区助推实体经济提质增效 河北省药监局抽检:5批次医疗器械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质检总局要求召回6款含致癌物韩国农心方便面 广东省公布2021年度《重点商标保护名录》 手游竞争中的知识产权保卫战 奥巴马支持的TPP未得到两党全国代表大会的支持 企业在京实现知识产权“入托” 第三届中国质量奖及提名奖获奖组织和个人媒体对话会在京举行 墨西哥公布针对食品和非酒精饮料的品牌限制规定 《2016年温州商标报告》发布 有效商标注册量位居全国第七 吉林省食药监局:1批次酒类产品抽检不合格 广西河池市食药监局抽检43批次食品18批次不合格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食用农产品155批次 不合格5批次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3批次紧固件产品不合格 再陷抄袭风波“快点阅读”成侵权黑洞 网络传播绕不开“授权”这道关 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1批次民用口罩不合格 陕西省宝鸡市食药监局抽检:1批次餐饮具不合格 加强代理监管长效机制建设——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时之六 浙江湖州市市场监管局:3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安徽省食药监局抽检饮料54批次样品 不合格3批次 实体书店未来发展,更取决于版权保护 成都市金菇菌业公司金针菇抽查不合格 知产审判|文书提供命令制度在知识产权诉讼中的适用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迅速部署云南鲁甸地震灾区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 义乌:商贸巨轮扬起知识产权风帆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4批次餐饮食品抽检不合格 高明集体商标增幅位居广东佛山第一 漯河正恒食品科技公司月饼抽查不合格 朋友圈购物火爆 剖析售假案4大特点 江苏省仪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稳步推进 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管局关于4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0号) “十三五”中国专利质押融资金额达4705亿元 如何破解“337调查”? 于慈珂:“剑网2014”手段是“剑”目标是“网” 海南国际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正式开业

朋友圈非法外之地将有更多“实锤”

近年来,一款固体饮料,在朋友圈里被大肆宣传。卖家声称,该产品胜过任何药品。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三名涉嫌在微信朋友圈发布违法广告的人员处以40万元罚款,3卖家不服处罚结果,将执法部门和政府告上法庭,近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支持处罚。(据12月10日澎湃新闻)

朋友圈卖东西,现在大家都已见怪不怪了,各类保健品更是微商们最喜欢销售的商品之一。由于人们的健康意识越来越强,保健品的功效、种类也越来越花哨,加上各种营销文案加持,往往被包装得无比神奇。但是,无论如何,保健品不能当成药来卖,是一条不能逾越的底线。保健品与药品有本质区别,所需要的检测和审查流程相去甚远,也没有经过适用性和毒副作用等实验检测,随意夸大其功效,当成药品销售的话,不但是欺骗消费者,还有可能延误患者治疗,造成严重后果。是以,也为多项法律所明文禁止,一旦发现,严惩不贷,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但不得不说,这三名卖家还真是相当有“法律意识”,竟然以自己是在发布自己使用产品的客观感受为由,将执法部门告上法庭。虽然理由十分牵强,但也算是实现了程序正义,而且,反而在这来回较劲的过程中,让更多人意识到了微商合法诚信经营的重要性。执法部门说得很清楚了,三人在朋友圈宣传产品,本身目的是为了售卖,而且明确宣传该产品有疾病治疗的功能,然而就连他们自己也举证,这款产品本身就是保健食品,并非药品,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就是铁板钉钉的事情,事实胜于强辩,法院最终的判决,也明显认可了执法部门的作为。

试想,如果是在正规的广告发布或销售渠道,这三名卖家还会对执法部门的决定如此不服吗?他们在朋友圈大肆宣传,信口开河,无非是觉得朋友圈是自己的一亩三分地,监管力量大概是“天高皇帝远”,即便消费者有质疑,来扯皮,无非就是删帖拉黑跑路。可惜,朋友圈早就不是坑蒙拐骗的乐土了,平台对于发布内容的追踪和溯源已经相当完备,相关法律也在不断完善之中,“伸手必被捉”可不是开玩笑的。

事实上,由于朋友圈的“圈子”属性,的确有不少人将其当成自家菜地,什么歪瓜裂枣都敢种,甚至有种“我的地盘我做主”的迷思。然而,并没有任何地盘,可以脱离法律的约束。近年来,已经有越来越多的案例,证明了这一点。有人在朋友圈辱骂他人,违反了《侵权责任法》,被判赔钱道歉;有人在朋友圈非法购买象牙制品,被判刑;有人在朋友圈售卖“水货”肉毒素、玻尿酸等美容针剂,被以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提起公诉;有人在朋友圈编造传播谣言被治安处罚……凡是种种,皆说明,朋友圈的确不是法外之地,也提醒所有人,日常言行需守法有理,不要以为在“小圈子”里,就可肆意妄为。

去年1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将微商纳入了法律监管范围,而明年1月1日即将施行的《民法典》,延续和强化了对名誉权的保护,为朋友圈等社交、自媒体平台的言论画出了应有界限。随着法律进一步的完善和精细化,朋友圈不是法外之地的“实锤”也会越来越多,这也提醒我们,合法共建网络安全,才能自在地共享网络文明。楚天都市报评论员 屈旌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

猜您喜欢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