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38期)。
通告称,近期,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速冻食品、调味品等五类食品43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1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不合格样品涉及微生物指标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一)绩溪县蜜禾食品销售有限公司生产的琥珀花生,大肠菌群和霉菌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宣城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二)宣城市紫薇园蜜枣厂生产的团圆枣,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宣城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将依法予以查处。记者陈娟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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