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0月23日发布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55期)。
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55期)
近期,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省级转移支付和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本次共抽检方便食品、调味品、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等64批次批次,其中合格60批次,不合格4批次。不合格样品涉及菌落总数、霉菌等指标。
一、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
在安徽徽百堂药业有限公司抽检的红豆黑豆芡实粉,霉菌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在安徽颐嘉堂药业有限公司抽检的逍郁膏,菌落总数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在涡阳县郭庆书食品店抽检的五红汤粉,标称生产企业为安徽怀岐堂药业科技有限公司,霉菌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在通过第三方网络平台在登封市市区会娜便民超市抽检的姜粉,标称生产企业为亳州鸿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菌落总数、霉菌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二、处置情况: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谯城区、涡阳县市场监管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予以处置。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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